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及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陕办发〔2014〕26号)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院)《关于印发〈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通知》(陕校办发〔2019〕33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及报告工作,现将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及报告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凡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操办家庭婚丧嫁娶(喜庆)事宜须填写《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备表》和《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报经组织人事处承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其中,校(院)主要领导向省委报备、报告,校(院)委会班子成员及二级巡视员向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报备、报告,其他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向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报备、报告。批准后的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备、报告表,作为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的重要资料同时在机关纪委备案。
本《通知》及表格通过校园网机关党委《文件汇编》下载。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及报告工作的
通知
3499拉斯维加斯的网站(陕西行政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
报备及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监督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陕办发〔2014〕26号)有关要求,驻部纪检监察组结合实际,制定了《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备表》和《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请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本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做好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备报告工作。
附件:1.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备表
2.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
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