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经费决算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经费决算的通知
各处级部门:
按全省财政部门决算及决算公开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确保部门决算数据全面准确,及时报送2013年财务决算报表和公开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预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3年部门决算相关工作
1、扎账时间:12月20 日。
2、清理借款工作。
请务必对本部门和个人借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缴。对一年以上的往来款项及专项资金借款进行重点清理,处理相关报账业务。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借款人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处予以确认。
3、清理票据工作。
各部门领用的票据,必须到财务处办理核销、续借手续。
4、清理政府采购。
行政管理处、基建办、产业办对已完工的零星维修工程和基建工程,行政管理处对家具采购项目、信息中心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抓紧时间验收、上报决算,涉及财政支付项目的当年工程必须当年决算。
5、收入及时入账。
请各负责催收交费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催收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 (办学单位催收欠交学费等、行政管理处负责催收水电费、取暖费等;监管办负责按合同收取资产占用费及其它费用;办公室负责收取礼堂租金;产业办负责收取房租收入以及其它部门负责的有关收入)。
对学校年初下达收入目标任务的部门,及时上缴收入。
6、材料盘存工作。
材料科在12月20日前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将盘存表上报财务处。
7、资产清理工作。
资产管理科核实全校资产,清理基建往来款项。
二、未上报2014年预算的部门,抓紧时间上报
按部门预算公开要求,财务处多次开会及电话通知,要求各部在当年10月底前上报2014年度经费预算。未上报预算部门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年度经费支出预算表》,按要求抓紧时间上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