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党校教学主要道路和楼宇征名启事
校园道路、楼宇是我校校园环境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场所,是体现党校历史文化和办学特色的主要标识和载体,也是党校物质文化的外在展示形式。为了适应我校创建“一流省级党校”发展目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校校园文化建设,增强校园环境的人文底蕴和教育功能,激发广大教职工和学员的主人翁意识,促进“爱党、爱党校、爱岗敬业,我为一流省级党校建设做贡献”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主要道路、楼宇征名活动”。
一、征名内容
我校主要教研、办公楼(1-10栋),主要道路南北、东西道路各5条,(含家属区主要道路)。(见图示)。
二、征名要求
1、命名须符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楼宇、道路命名的规定。
2、体现陕西省委党校的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特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结合。
3、体现陕西省委党校的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体现功能内涵与文化内涵的融合。
4、科学、合理构建名称结构体系,主题突出,风格与我校的建筑物、景色等协调一致,体现命名的规范化、系统化。
5、格调高雅,寓意深远,底蕴浓郁,具有独创性、新颖性、时代性,使师生员工有主人翁归属感。
6、命名应有整体感,区位感强,对所在方位有标识作用,便于记忆和使用。
7、可单独为主要道路或楼宇命名;每套命名方案尽可能由命名和释义两部分组成,以便理解。
三、参加人员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职工)和党校毕业学员,以及关心党校建设各界人士。个人参赛,部门参赛或多人组成团队参赛均可。
四、投稿方式
1、提交方案和建设性文件须采取纸质文档及电子版两种形式。
纸质文档请送至直属机关党委(校委楼613室,电话:85378061 联系人:李晓星;电子版发到125773735@qq.com。)
2、提交方案时须注明作者(如以团队形式,请注明负责人)姓名、所在部门、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电子邮箱)。
五、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六、评选方式
1、征名阶段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将征集到的全部方案进行初选,提出备选名称,进行网上公示,由全校师生评选出入围方案。
2、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入围方案中评选出获奖作品和拟采用的征名方案,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直属机关党委
201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