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网站新闻稿件接收发布的通知
各部门:
校园网站新闻稿件接收发布渠道有如下变更:
1、新闻发布及通知公告发布工作由宣传处承担;
2、稿件审批程序暂时不变,普通稿件由分管宣传工作的校级领导审批签字(现在是纪校委),常务副校长参加并作重要讲话的稿件由分管宣传工作的校级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共同审批签字;
3、请将稿件电子版和新闻照片一并发送到宣传处邮箱,邮箱为:xuanchuanchu_DX@163.com;
4、请将签字稿件及时送往宣传处,办公地点为:9号楼208室、222室;
5、联系电话:85378084
6、联系人:陈薇宇、郑睿
宣传处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