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处级部门:
为了统筹做好2015年财务决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财务决算扎账时间:12月25 日。
2、清理借款工作。
请对本部门个人借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缴,处理相关报账业务。对三个月以上的个人借款进行重点清理,因特殊情况不能还款(或报账)的,借款人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处予以确认。
3、清理票据工作。
请各部门对本部门领用的票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对需继续留用的票据,在办理核销手续后再办理续借手续。
4、清理政府采购未报项目。
行政管理处对已完工的零星维修工程、基建工程和家具采项目,信息中心对信息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视频网络教学设备购置项目,抓紧时间验收、上报决算,及时办理报账业务。
5、催缴各种收入。
请各负责催收交费部门及时催收上缴款:办学单位负责催收欠交学费;行管处相关科室负责催缴房租收入,水电费、取暖费;行管处监管办负责按合同收取资产占用费及其它费用;其它部门负责的相关收入。
学校年初下达收入目标任务的部门,及时上缴收入。
6、材料盘存工作。
材料科在12月20日前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将盘存表上报财务处。
7、资产清理工作。
财务处资产管理科配合二级资产管理单位完成一次全校资产清查,做好做实固定资产账。
8、省直机关干部培训部按规定独立填报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时上报财务处。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5年12月8日